转变角色 服务企业
江苏省财政厅
今年以来,江苏省财政企业工作是在发展指导思想发生深刻转变,国家宏观调控措施逐步落实到位的新形势下展开的。宏观调控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步骤,是解决经济运行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重大机遇。宏观调控不是为了限制发展,而是为了指导发展,根本目的是为了使经济发展得更快更好更加健康。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自觉服从中央宏观调控决策,善于运用财税政策和资金两大手段,科学合理地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改善投资环境,优化经济结构。
一、围绕财政工作重点,及时调整企业工作思路
财政企业管理机构情况有些特殊,有的地方企业管理与资产管理合并,有些地方企业管理与资产管理机构分设。无论是机构合并与分设,现有的企财工作模式所面临的转型压力越来越重。如何适应外部环境变革的要求,谋求企财工作新的辉煌是每个企财工作者应认真思考的问题。早在2002年我们就提出了“适应WTO的要求,不论所有制形式,以财源建设为重点,以重点企业为对象,以项目管理为抓关手”的工作思路。
以财源建设为重点,是财政部门企业工作的基本职责,就当前而言是财政企业工作如何为贯彻科学的发展观,做大财政“蛋糕”服务。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项财税政策,管好、用好财政专项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大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促进一大批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发展后劲足的企业快速壮大;以重点企业为对象,是当前条件下,做好企业工作的具体方法和途径。2003年我省确定的614户市级重点企业实现应交税金226亿元,2004年1-6月份实现应交税金118亿元,比同期增长20.4%。把重点企业作为企业工作的联系对象,以重点企业为龙头反映企业的运行情况。抓重点企业,搞好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在财源建设上使重点企业与面上企业有所区别,重点企业中高新技术项目与一般项目有所区别,打破地区间的平衡,做大做强重点企业,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综合对其进行重点扶持;以项目管理为抓手,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工作的切入点。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上要努力突破以所有制性质划分的模式,以项目管理为核心,按照非歧视原则,扩大财政扶持对象。以项目为财政资金扶持对象,抓好财源建设,把抓企业的项目管理当成为财政部门联系企业开展工作、管理企业财务的重要手段。
为此,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们的工作实践,摸索出通过加强企业与财政部门的联系,在全省范围内着手建立重点企业联系点工作制度。重点企业的确定主要根据其销售、利税、资产、负债等,所确定重点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要占到该行业、该地区经济主要指标的60%以上。认真分析重点企业的财务状况掌握主要财务信息,逐步建立起财务信息定期收集、汇总分析系统,加强政策指导和财务监督,充分运用财政扶持企业发展资金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培植和扩大财源。
二、积极履行财政职能,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更新改造
为加快推进企业技术进步,落实激励企业技术改造的财税政策,自1996年起我省重点技术改造贴息资金7年累计下达项目1278项,支持贴息资金13.42亿元,其中省财政贴息资金6.6亿元。2003年省重点技改贴息计划主要对国家和省重点技改项目,特别是对国家规划内项目,省级重点企业集团和成长型企业项目的银行贷款进行贴息。经过对全省申请贴息项目的审核,共安排省重点技改贴息项目317项,安排贴息资金22476万元,其中省财政安排11791万元。财政贴息政策的实施不仅直接降低了企业技术改造的成本,而且极大地调动了企业技改投入的积极性,带动了企业和银行信贷资金的投入。据统计,这些贴息资金的投入可引导投资118.36亿元,银行贷款73.46亿元。
几年来,我们在安排财政技改贴息资金上紧紧围绕财源建设主线,突出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重点技改贴息项目选定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是技改贴息项目投资中单纯用于增加产量的比重明显下降,技术改造更注重于增加品种、提高质量和节能降耗。据统计,2001、2002年安排的重点技术改造贴息项目投向中用于增加产量的仅占投资总额的5.32%和2.35%,而用于增加品种、提高质量和降低能耗的投资占总投资的82.86%和88.18%。
二是财政贴息向电子信息、新型医药、新材料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及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倾斜。2003年电子信息、新型医药、新材料领域和高新技术改造项目已占全省重点技术改造贴息项目60%以上。
三是财政贴息重点支持支柱产业、省重点企业集团、成长型企业承担的重点项目。统计表明,2002和2003年重点技改贴息项目及国债转贷的技改项目中属于支柱产业、省重点企业集团、成长型企业的占总投资的78.98%,工业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四是省重点技改贴息打破所有制界限,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在2001年省财政安排的重点技改贴息项目中,国有企业77户、总投资41.9亿元,分别占全部的34%和44%,其它所有制企业149户、总投资53.52亿元,分别占66%和56%,其中民营企业20户、总投资6.15亿元,分别占8.85%、6.44%。到2003年股份制企业和民营企业所占比重无论是贴息和总投资均超过70%。
五是技改贴息项目注意向欠发达地区适度倾斜。按现行规定省重点技改贴息项目由省、市各承担50%。为支持苏北发展在安排省级技改贴息项目时,我厅配合省经贸委,注意对我省欠发达地区--苏北适度倾斜,全年安排苏北的贴息资金预计占全省贴息资金的40%左右。对宿迁市等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太少的少数地区,贴息计划可放宽到市批准的技改项目,并且不要求地方配套贴息,由省财政全额安排。另外,1998年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财政部门配合省经贸委等部门,积极向国家争取国债技改补助和转贷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至2004年6月我省共有275个项目列入国债专项,中央国债资金投入99,153万元,地方转贷国债技改资金项目142个转贷87315万元。转贷地方的国债技改资金将由地方财政部门负责归还,其中省财政的平均归还比例在50%以上。
三、培育工业经济新增长点,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推动现有国有企业的扭亏脱困
为了扶持工业经济新增长点的发展,近年来我省建立工业经济新增长点扶持资金以推动工业经济新增长点项目产品的达产达效,促进全省工业经济的结构优化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例如2003年,我们在年初确定的456个省级跟踪工业经济新增长点项目中,经筛选对其中149项,安排定额贴息2500万元,引导银行贷款74亿元。这些新经济增长点贴息项目新增现价产值、销售收入和利税分别完成全年计划的215.1%、221.5%和300.3%,增幅大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别拉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同期现价产值、销售收入和利税增幅1.93、1.93和3.56个百分点。
同时,为推动全省国有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给予部分利润率低的国有企业或行业财政贴息,降低这些企业、产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门槛,巩固和扩大国有企业扭亏脱困成果。对全省151户已获得银行贷款的国有工业企业,安排下达2003年扭亏增盈贴息2085万元。151户企业中97%的企业超额完成了扭亏增盈目标,盈亏相抵实现利润4.94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7倍。2004年扭亏增盈贴息将改为工业企业增效扶持资金,以引导和促进少数企业通过加快改革、改组、改造的步伐,增强活力、优化结构、加快发展、增进效益,实现增长和增效的统一,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为目的。
四、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加快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
为支持企业加快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同时为鼓励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近年来我省建立了“星火”、“火炬”贴息基金和企业新产品开发补助资金。以2003年为例,安排星火计划项目贷款贴息项目162项,贴息资金1450万元。重点支持苏北星火产业开发带区域性支柱产业和省星火技术密集区主导产业发展有较大推动和示范作用的项目;安排苏南地区火炬计划贴息资金1650万元。全年实际安排火炬、星火计划贴息项目301项,引导银行星火项目贷款,火炬项目贷款18.4亿元;安排新产品开发补助资金1300万元,有力地推动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
五、鼓励企业出口创汇,扶持外贸企业发展
我省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密切关注和跟踪外贸出口情况,积极发挥地方财政作用,确保全省外贸出口平稳增长。一是建立省级外贸发展基金。经省政府批准,在“九五”期间设立规模为3亿元的省级外贸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对省级外贸企业的流动资金周转借用。几年来基金主要使用于缓解部分企业的资金紧张状况,扩大省级外贸企业的出口规模;支持省级困难企业的深化改革;启动地市级区域性国际展览中心(商务区)的建设,推动我省“会展”经济的发展;省内企业的境外加工贸易贴息。二是建立省级出口创汇先进企业奖励金。1998年省政府开始实施省级出口创汇先进企业奖励办法,对符合出口创汇增幅条件的省级出口企业(包括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给予每美元2到3分钱的奖励。五年累计兑现奖励资金5580万元。三是出口退税专项贷款贴息。为缓解由于出口退税滞后造成的省级外贸企业资金紧张状况,帮助企业克服困难,进一步扩大外贸出口按省级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专项贷款,按照银行半年利息的30%给予贴息。省财政从2002年度起,对省级企业的出口欠退税实施贴息,并将贴息比例提高到60%。四是省属企业出口信用保费补贴,投保企业在享受中央财政给予的10-20%补贴的同时,由省财政再贴补50%。将连续两年,每年在省级预算中安排500万元,对省级外贸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年实际保费支出给予50%的补助。
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我省财政从2004年开始,准备连续3年,每年安排省级中小企业发展资金1亿元,专项用于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知名品牌开发创立和服务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加大江苏省技术创新资源整合与集成,提升产业集聚地区公共技术服务能力,推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2004年我省开展了区域性专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初步安排500万元,引导我省区域性中小企业专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进行试点。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集聚为重点,根据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特点,引导中小企业依托区域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通过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