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全省财政企业工作座谈会材料
国有资本经营及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改革探索
晋中市财政局
(2006年7月)
同志们:
自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我市全力推进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国有资本收益征收征缴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 国有资本经营管理现行运营体制
晋中市及所属各县(市、区)现行国有资本经营管理基本上仍是按照98年构建的以“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参股)企业”三层次架构的国有资产营运管理模式运行。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一般由政府一把手任主任,分管经济工作的副书记、副市(县、区)长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专家任委员,负责论证、审议、决策国有资本监管营运的重大事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政府授权的唯一投资主体,是经营国有资产的特殊企业法人,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统一营运所属企业(包括工、交、建、商、粮、外贸、物资等)国有资产,实行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资产重组和资本营运,并负责收取授权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和国有资本收益,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
需要说明的是,98年建立这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制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即办公室设在当时的国资局。2001年随着国资局的撤消,这一日常办事机构也不复存在。经营公司在以后的国有资本营运中直接对政府负责。
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情况
我市各县(市、区)规模以上国有工商企业改制基本完成,国有资本大量退出,国有股所占份额很少,县级经营公司目前的工作基本上是在处理改制中的遗留问题,营运国有资本的使命可以说基本结束。由于我市至今尚未组建新的国资委,县级财政部门对经营公司有关情况了解不多,这里仅反映市本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对国有资本的经营管理情况。
截止2005年末,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拥有国有资产总额14.02亿元,负债总额4996.9万元,净资产总额13.52亿元。其中参、控股企业20户,拥有国有股本6.09亿元。在20户参、控股企业中,有7户企业有赢利能力,从1998年至2005年,累计实现国有股分红959万元。其中入库308.63万元,转股本189.75万元,转贷款34.69万元,奖励国有股权代表29.59万元,按政策规定返还企业离退休人员费用64.85万元,挂帐待处置331.49万元。
做好国有股本的优化配置与管理工作,是国资经营公司的一项重要职责。该公司组建以来,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和新公司组建,努力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1998年以来,公司以国有资本出资人的身份,先后参与了和顺天池能源有限公司、阳涉铁路有限公司、阳涉煤运有限公司、介休义棠煤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改制工作;参与了山西锦纶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格芙兰有限公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等省下放企业的国有股接收工作;先后参与了山西宝泰药业有限公司、山西榆次新天地发动机制造公司、山西新太实业有限公司、晋中市城市信用社、晋中驰宇煤焦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的组建工作。在企业改制与组建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政策,从严要求,规范运作,为企业能够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健康运行奠定了基础。
(二)从基本做起,建章立制,强化对国有股权的管理。八年来,国资公司除按照《公司法》抓好对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外,还先后制订出台了《国有股权代表管理办法》、《国有股权代表工作报告制度》、《关于公司制企业国有股权代表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实行审计监督的办法》、《公司股东会与董事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办法》等重大制度,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山西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试行了《向参股企业派出财务总监的办法》,并同时制定了《财务总监管理暂行规定》。
(三)积极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推动了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八年来,国资公司遵循《公司法》赋予股东的权利,本着“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的基本原则,积极参与了企业的重大决策。如在和顺天池能源公司的矿井改扩建过程中,配合控股方山东兖矿能化公司,协调解决了资金贷款等问题;对阳涉铁路二期工程提供贷款担保;对山西金恒化工公司的乳化炸药生产线和火电雷管生产线的技改项目以及介休义棠煤业有限公司的矿井改扩建技改项目等都给予了支持和帮助,为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发挥了出资人作用。
(四)认真做好股权重组工作,努力实现国有股本的保值增值。为实施“国退民进”战略,国资公司于2002年12月委托晋中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转让了榆次金泰钡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100万元,使国有股全部退出该公司,企业实现了民有民营。2003年,抓住山东兖矿在和顺天池能源有限公司进行股权重组的有利时机,对天池能源公司的存量资产进行了重新评估,使公司的200万元原始股增值至497.1万元,增加近1.5倍;同时对其128万元的债权实施了债转股,对74.9万元的国有股分红实施了配股,从而使公司在该公司的股本增至700万元,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国有资本通过股权重组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
国有资产监管、营运体制在晋中建立比较早,但建立以后相应的完善和健全工作未能跟上,致使公司职能不能完全到位,资产经营工作也不能完全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运行,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由于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原国资委基本名存实亡,新国资委还未建立,因此公司的归属不清,经营目标不明确,没有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国有资本的投、融资仍为政府行为,存在“政企、政资不分”的问题。
2、由于政府对国有资本的操作运行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在对经营公司的管理上套用行政管理的办法,致使该公司在实际运行中遇到了许多与审计、行政部门理不清的问题,在产权拍卖、债权清收等具体经营行为方面,也存在很多不同的认识差距。
3、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政策,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问题并未真正解决,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统一的目标远未实现,因此,扯皮现象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经营决策。
三、我市国有资本收益情况
国有资本收益,是指国家或国家授权经营机构凭借在经营性企业中的国有资本取得与出资相对应的税后利润、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收入等形式的收益。根据现行的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制度,国有资本收益有一部分留在企业之中,其他部分则以上缴利润等形式转化为政府性收入(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前者可称之为留存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它增加国有资本;后者可称之为上缴政府国有资本收益,它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整体来看,我国国有资本收益按形式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税后利润收益,即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应属国有资本分得的部分,包括股息、红利、承包上缴利润等;二是产权(股权)转让收益。
近年来,随着以“双置换”为目标的国有企业“二次改制”的推进,我市规模以上国有工商企业改制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数量逐年减少,国有资本大量退出,且国有产权出售转让收益大多用于安置职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非常有限,主要是产权(股权)转让收益。具体见下表:
“十五”期间我市国有资产经营收益
单位:万元
年份 名称 | 2001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
户 数 | 369 | 369 | 339 | 331 | 248 |
国 家 资 本 | 143000 | 142000 | 138000 | 124000 | 105000 |
净 利 润 | -5475 | -9317 | -5361 | -11864 | 66663.9 |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性 收 益 | 363 | 389 | 395 | 789 | 7441 |
注:2005年7441万国有资本经营性收益中包括:出租车经营权拍卖收益2000万、驰宇公司煤炭统一经销税后利润4000万、晋中卫校房产拍卖收入700万。
四、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的思考和建议
国有资本收益的多少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既有宏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微观方面的因素。从宏观上分析,国有资本收益的多少主要受经济国有化的程度、国有资产的行业结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企业的整体税负、公共定价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从微观上分析,国有资本收益的高低受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国有企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及国家对国有资本收益的管理制度等因素的影响。从我国现行的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来看,在分配、收缴环节上基本上已行成了一定的制度框架。相比较而言,在预算环节上事关国有资本收益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迟迟没有建立起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的管理还是一片空白。这一环节的缺失,使的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缺乏有力的预算约束和制度保障,一定程度上也是造成国有资本收益流失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在这里仅从如何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管理方面作一些探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是指国有资本运营中所产生的增值,是国有经济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中主导作用的物质基础。为保障其科学、合理、节约而有效的使用,必须加强其收益、监缴、分配和支出的管理。
1、 建立国有资本收益管理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上缴与结算渠道的管理。
2、 确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优先投资的产业,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开、公平、竞争、有效的运行机制,建立科学、严密的管理流程,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使用效益的管理和监督。
3、 建立风险防范、项目后评价、重大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加强对有资本收益支出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