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山西省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8年度山西省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告

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

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的通知》(财企[2008]434号)和《关于印发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金融类)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的通知》(财企[2008]433号)的具体要求,现将山西省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我省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都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统一格式填报2008年度年终会计报表,并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的规定和要求,撰写财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向办理财政登记的当地主管财政机关报送本企业2008年度财务报告。

二、报表类别及组成

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分为非金融和金融两大类报表,其中:金融类外资会计报表又分为银行类(未执行新准则)会计报表、银行类(执行新准则)会计报表、证券类会计报表、保险类会计报表和担保类会计报表五种。

每套报表由报表封面、主表和补充指标表组成(详见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参数)。

三、工作要求

1、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国务院令第287号)、《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等财会制度规定,在全面做好资产清查、核实债务和权益,正确结转损益等年终决算工作基础上,按照规定的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等具体要求,以2008年12 月31 日年终财务会计决算结果和其他有关资料填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将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注册会计师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等,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主管财政机关。

2、各市财政局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本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的布置、审核、汇总、上报任务。明确分工,精心组织,严格审核,并按规定报送基层企业分户计算机数据、汇总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分析报告及工作总结。其中:分析报告及工作总结应包括企业投产经营情况、报表汇总情况、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当地外商投资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外资企业联合年检及决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3、基层企业分户计算机数据应当符合财政部统一要求的数据处理软件和参数的要求。

4、金额单位: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各市财政局上报的纸质汇总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计算机自动生成);全部计算机数据以“元”为金额单位。

5、山西省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格式、编制说明、参数请到山西省财政企业信息网站参数下载区下载。网址为 http://www.sxczqyxxw.com

四、上报时间

各市财政部门应于2009年5月30日前,将所辖的外商投资企业2008年度汇总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分析报告及工作总结,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我厅集中汇审,企业分户计算机数据发送至电子信箱 sxczqyxxw@163.com

各市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把审核关,确保汇编户数和汇编报表质量,力求数据真实、完整,同时,加大对报表的分析力度。我们将根据各地财务报告的报送时间和数据信息质量,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在报表编制和上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下载附件:2008年外资决算.rar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