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进行专项补助
为扶持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稳定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近日,省财政下达2009年上半年度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补助资金540.77万元,通过财政补助的方式,对符合条件并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信用担保机构给予补助,以此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补助的具体办法是:对2009年1月1日以后,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单笔贷款800万元以下且未获得其他财政补贴的担保业务,担保期在6个月及以下的,按照担保额的0.8%予以补助,担保期为6个月以上的,按照担保额的1%予以补助。
   此次补助共涉及全省9家符合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的189笔担保业务,对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的担保金额达5.58亿元,为中小商贸企业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渡过难关提供了有力支持。